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也明确要求“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2]。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和创新第一动力的结合点,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一体改革,强化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建设的使命担当,构建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促进提升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推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先导力量。
深刻把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
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创新价值的重要途径,高校要深刻把握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的重要意义,在顺应时代大势、服务国家发展、谋求自身变革中实现整体性跃升。
1.顺应时代大势的战略选择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科学研究不断突破人类认知边界,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应对时代变化的迫切需求,而成果转化作为推动先进科学技术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步骤,能够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是提升全球竞争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一环。高校处于创新前沿,作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其成果转化效能的提升有利于助推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浪潮中赢得主动。
2.服务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
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对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3]。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知识生产的关键力量和创新要素聚合的重要载体,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要紧密围绕国家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在推动“四链”融合中发挥关键作用,将自身优势转化为服务国家需求的实际成效,坚决扛牢服务强国建设的重要使命担当。
3.加快改革突破的关键引擎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蕴含着高校加快改革突破的重大机遇。一方面,高校通过高质量的成果转化,与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紧密链接,与产业发展同向而行,充分融聚地方和企业资源,激活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协同效应,共同推动产出重大成果;另一方面,突出成果转化的评价导向能够倒逼发展布局优化和科技范式变革,健全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熟化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推动创新体系从供给主导转向需求驱动,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高校要进一步把握重大变革机遇,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为切入点,加快改革创新,推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国内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历程
1.政策体系保障逐渐加强
政策法规是决定高校科技成果权利归属的依据,从根本上指导高校进行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各国积极发挥政府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经历了相关政策法规从无到有并逐渐细化完善的过程,逐步破除制约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国外政府主要围绕应对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与市场脱节、国际间科技竞争加剧等诸多挑战,加强成果转化的宏观调控,出台系列政策激发转化活力。在1980年之前,一些代表性国家虽然大规模资助高校科技创新,但专利政策明确规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谁资助、谁拥有”,高校成果转化没有收益,缺少推进动力。此后,一些国家研究出台了系列政策[4],赋予高校等单位知识产权拥有和处置的权利,相关配套法律体系不断修订完善,有力推动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2000年以前),高校成果转化逐步由计划指令主导向市场机制探索转型,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成果转化的权属和收益分配,逐渐形成果转化的市场化雏形。二是探索阶段(2000年至党的十八大之前),职务科技成果产权逐步由国家释放给单位,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将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授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积极探索转化,初步构建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框架。三是加速突破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协同,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赋予高校更大的自主决策权,大幅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奖励比例,高校聚焦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持续改革创新,取得显著突破,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5]等系列改革方向,为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注入强劲动能。
2.专业力量协同逐渐深入
经过长期发展,国外高校逐步形成了包括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园区、学校技术转移全资子公司等在内的成果转化专业力量,统筹推进成果的管理和经营工作。国外高校早期以设立研究园、科技园等产业孵化园区为主,部分顶尖高校1970年开始探索成立技术许可办公室[6]、技术转移全资子公司[7]等多种成果转化专业力量,逐渐加强园区、技术转移机构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整合学术、产业和资本资源,推动打造学校与周边、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优秀科技集群。
我国高校同样构建了具有特色的成果转化协同体系。技术转移机构方面,高校积极设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机构数量逐渐增多、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大学科技园方面,自2001年首批认定,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共认定了11批、139家,规模日渐扩大、模式不断创新。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校地、校企共建研究院以及市场化技术转移力量等持续协同,与企业共同推动了一大批科技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我国首个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落地江苏,瞄准搭建全国高校开放共享的“一站式”“全链条”公共转化平台,推进布局以中心为枢纽、国家大学科技园为节点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3.转化模式探索逐渐丰富
成果转化模式是高校科技成果从产出、保护推广到应用于产业的具体路径,国内外高校成果转化由专利转让及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固定模式,逐渐发展成为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成果产出及转化过程的多样化模式,呈现灵活性、特色化水平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
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高校成果转化,在早期即以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的市场营销为工作重点,并为科研人员预留一定的收益分配,经过数十年发展,已经形成了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该模式强调技术成果的市场推广,同时关注产出和知识产权保护,主要过程包括发明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市场营销、转让对象选择、技术许可、合同执行与收益分配等,不仅打造了熟悉技术、政策、产业发展的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还通过逐渐完善兼顾多方的利益分配机制不断加强成果转化保障。
国内高校早期大多通过校办企业实现技术商业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高校与市场对接越来越紧密,学校以及教师开始与企业直接对接,探索多元转化路径,通过专利转让及许可、作价投资、教师兼职及离岗创业、创设参股公司等多种模式推进成果转化。近年来,国家聚焦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成果转化人才评价、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及赋权等方向,与高校共同推进转化模式改革创新,积极动员、激励、保护实施转化的科研教师,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联动,营造了加速提升成果转化效能的良好创新氛围。
长期以来,国内外高校一大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产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总体来看,相较于部分国外高校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和多元自由的成果转化模式,国内高校全流程高水平成果转化体系还不够健全,距离形成世界顶尖的成果转化生态仍有差距,需要更加聚焦国家和产业发展需求,深刻把握成果转化演进规律,精准破解堵点卡点,让创新要素充分流动,才能推动成果转化效能加速跃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主要堵点
1.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不匹配,导致科技成果“不能转”
高校科技成果“不能转”的主要表现就是高校发明专利能够真正实施转化的数量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高校发明专利实施率为16.9%、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9%,远低于企业专利59.4%的实施率和48.1%的产业化率[8]。“不能转”的主要原因在于科技成果的供给与产业发展的需求匹配度不够。这一方面是因为创新过程与产业发展脱节,多数研究依据文献调查而非前期市场调查作出决策,学术逻辑主导创新模式导致成果与产业需求存在代际差异;另一方面是因为评价体系导向性不够,过于侧重论文、专利数量等指标,教师职称评审中成果转化的权重不足,迫使教师优先追求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而不是产业价值。高校需要紧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进从基础研究到应用转化的贯通,提升科技成果产出质量,实现有产出即有应用。
2.成果转化的保障支撑不足,导致成果完成人“不敢转”
高校成果完成人“不敢转”集中体现为教师担心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不能很好实现从而积极性不高。《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高校科研人员对“市场主体(企业)对承接职务专利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的担心或顾虑比例达34%,认为“转化专利成果的价值被低估造成单位和个人利益损失”的比例达31.6%[9]。“不敢转”的主要原因在于综合保障支撑不到位,成果转化动力得不到充分激发。对此,高校要与政府、企业深入协同,完善覆盖从科学研究到产业孵化全流程的强力支撑保障体系,构建与自身和区域发展特点相适应的成果转化生态。
3.产学研联动不够,导致现有模式“转不好”
现有转化模式“转不好”即成果转化成效与成果体量不匹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结果,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国内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达到了76.7万件,转化潜力巨大,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3)》调查显示,2022年,高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平均合同金额仅为57万元,远低于科研院所201.4万元的平均合同金额;在转化方式上,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额仅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的13%[10],表明高校与企业深层次、长期性的成果转化合作不足。“转不好”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校未能与企业和市场形成“选题”“解题”“阅卷”的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等机构是高校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其机构运行和组织实施转化的模式影响着成果转化的成效,高校要集聚力量推动机制变革,加强有组织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产业孵化深入联动,全面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路举措
1.坚持主体融合,加快拓展高质量转化供给
高校要聚焦产业需求,发挥龙头引领和先导作用,围绕产出便于转化的科技供给,在政府支持下,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结合学科布局、科研攻关、评价引导等环节,与各集聚资源的发展主体充分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是聚焦产业需求优化学科布局体系。学科布局体系的优化影响着科研范式的重构。在产业需求导向下,通过引入产业界参与学科结构、科研方向、培养机制等系统性变革,能够逐步构建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应用的快速通道。要健全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以产业发展实际为导向,加强各领域科技创新需求预测分析,强化需求响应下的动态调整,统筹推进传统学科更新和新兴学科布局,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探索校企联合超常规建设急需学科专业机制,共建跨学科深度协同合作的实体化教学科研机构,聚焦具体应用领域促进集群化知识生产与技术创新,前瞻支撑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山东大学积极推进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新型教学科研机构,通过与浪潮集团共建人工智能学院、与山东能源集团共建未来技术学院等,集聚资源构建了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产学研协同良好机制。
二是探索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新型科研组织模式能够充分整合高校、企业等各方面科研力量,汇聚创新资源,建制化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是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的关键。要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和限制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问题突破的基础科学难题,提升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赋予充分科研自主权,打造学科特区、研究特区、人才特区三位一体的高端基础研究平台。山东大学与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双向奔赴”,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等优势学科建设基础研究特区,学校和地方共同提升聚焦产业的体系化基础研究能力。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核心产业急需,建立校内科研组织快速响应机制,探索政府、企业、学校共同推进组建项目制团队并实施联合攻关和评估。山东大学正探索实施“X-Lab”专项计划,打破校内外、学院之间、学科之间的界限,通过联合支持,引导科研人员面向国家战略和核心产业需求,和政府、产业共同凝练问题并协同攻关,打通科研选题、科技创新、技术转移链条。
三是推进科技评价改革。加强科技评价改革的系统性、引领性,树立鲜明的服务产业导向,将科技评价与资源配置、人事、薪酬等制度联动设计,建立绩效目标清晰、结果反馈有力的评价机制。要积极推进分类评价,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精细化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支持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不同特点进行评价。要健全科技评价长效机制,增加服务国家需求、体现贡献实绩的战略性指标,突出团队评价的评价导向,提升科技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的比重,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山东大学注重多元、综合评价科技创新成效,持续修订完善科研业绩评价标准,同时设置应用技术开发型教师序列,鼓励“订单式”按需创新,有效引导产出能够实现高质量转化的科技成果,有力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
2.坚持体系聚合,系统激发深层次转化活力
加强成果转化政策制度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的相互支撑、彼此协同,能够实现全方位、全流程保障,充分释放创新优势。高校要积极变革、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激发深层次转化活力。
一是完善成果转化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产权登记、分割确权、使用和处置、作价投资形成股权等单列管理模式。要开展赋权试点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益让渡”模式,采取“先赋权后转化”方式,经过多方协商,将符合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成果完成人,让科研人员直接与市场对接,自主开展转化,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许可双方约定以“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等多种方式支付许可费用,降低成果转化门槛。山东大学正推进构建成果转化“1+1+N”管理体系,即1个科技成果转化领导专班,1个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办法,包括《山东大学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山东大学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等在内的N个支撑文件,共同助推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二是优化成果转化服务保障体系。服务保障机制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支撑,通过补齐机制短板、强化主体协同、破除制约堵点,能够促进创新潜能加速释放。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顶层设计,探索更加灵活的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建立覆盖从项目立项、成果产出到转化应用的全流程管理服务体系。要积极响应政府引导支持,加强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基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服务水平。要大力推进投后赋能,加强与地方和专业机构对接,支持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以及产业基金合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山东大学不仅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领导专班为代表的多层级成果转化高效体系,同时充分融入山东科技大市场等区域成果转化生态,着力构建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成果转化格局。
3.坚持模式整合,聚力提升全方位转化效能
成果转化需要有组织推进,组织实施转化的人员、机制、载体等是成果转化组织模式的关键要素,组织模式效能影响着成果转化效能。高校要积极探索成果转化新型模式,加强人员、机制、载体深度联动,推进多要素协同赋能。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产业孵化融合发展。积极吸纳懂政策、懂技术、懂产业、懂金融的复合背景人才进入高校技术转移转化队伍,探索推动校地、校企共同组建技术经理人团队,高水平服务成果转化。创新推动校内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体系打通,联动企业打造“成果保护、成果推广、需求对接、中试空间、资本引进”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山东大学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设立成果转化“管研一体”的科技创新转化中心,积极推动其与科技开发与应用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打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体系。要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等创新要素,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打造学校与周边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山东大学大力推进建设龙山校区(创新港),与区域共同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生态,打造“全球人才高地、国家科创中心、山东发展引擎、时代文化灯塔”。
二是推动平台深度赋能成果转化。创新平台由优势科研方向、高水平人才等共同支撑建设,集聚创新资源,是原创技术的策源地和创新成果产出的集中地,发挥着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作用。要围绕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进行技术领域布局,发挥战略科技力量的牵引作用,构建“一平台一产业”发展模式,吸引对应产业链上下游创新主体集聚,强化全产业链整体的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吸引了高端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科研平台入驻,牵引大批创新资源汇聚,与产业链相关企业紧密融合、协同创新,有力推动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互促共进。要加强学校科研平台体系顶层设计,紧密围绕产业链条,推进各梯次和各领域平台分产业领域、按产业环节集聚协同,加强成果转化激励和绩效考核评价,激发重大平台服务产业发展效能。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高校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的重要路径。高校必须始终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坚持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一体改革为主线,从主体融合、体系聚合、模式整合等多维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化程度,推进“四链”融合发展,真正贯通前沿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全链条,打造高水平研究、高效率转化、高质量发展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优质生态,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1][5]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24-7-22(1).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N].人民日报,2025-1-20(6).
[3]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经济大省要挑大梁为全国发展大局作贡献[N].人民日报,2025-3-6(1).
[4]宿晓慧,孙琳琳,卞曙光,等.《拜杜法案》立法背景及动因演进研究与启示[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23(6).
[6]李铭霞,吕旭峰.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的使命与专业化管理[J].世界教育信息,2015(21).
[7]沈瑾秋,陈艳.英国剑桥大学技术转移经验及江苏借鉴[J].江苏科技信息,2016(6).
[8][9]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EB/OL].(2022-12-28)[2025-03-19].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2/28/art_88_181043.html.
[10]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编著.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3(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4.
【作者:李术才,中国工程院院士、山东大学校长】
(原载2025年第10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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