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多措并举,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措施》明确,对社会组织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可按规定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措施》指出,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动态发布本地城乡社区就业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器放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免费入驻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支持自主创业。
《措施》强调,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在高校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体验活动、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实施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
《措施》提出,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重点面向三四线城市倾斜岗位资源。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人社局长、就业局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未就业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措施》要求,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此外,《措施》还对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强化宣传引导提出要求,积极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落实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公开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提高政策落实率。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促进人岗快速匹配。落实“两个100”要求,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地方产业需求,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新设置专业和上一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院系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对招用符合条件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可参照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拓展基层就业空间。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河北人才网等,动态发布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城乡社区就业岗位。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聚焦助力乡村振兴需要,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落实高定工资政策。
三、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统筹用好事业单位编制存量,重点面向高校、中学等教育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挖掘岗位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度,8月底前完成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统一招聘。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升学考试。支持高校挖潜行政管理类、教学和学生工作助理类等过渡性岗位,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军入伍,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预定兵工作。继续开发5000个临时性公益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
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用好各类创业孵化载体,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主体免费入驻。推行重点项目跟踪扶持孵化模式,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重点孵化项目库,在一定周期内给予“跟踪陪跑”帮扶,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加强融资支持,对有资金需求、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组织融资推介双选会、“政企银担”交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符合条件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引导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平台经济、银发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保障合法就业权益。
五、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计划。把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融入人才培养体系,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补齐知识和技能短板,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专业等管理办法,推进急需学科专业课程升级优化,超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急需的学科专业,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六、全面加强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省级举办4期师资培训班,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求职能力实训,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提供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形象礼仪等课程,通过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帮助青年提升求职能力。
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就业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2025年力争组织技能培训2万人。加强数字人才培育,推出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
八、深入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5万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见习岗位。指导见习单位做好签订见习协议、落实带教制度、保障见习待遇相关工作,定期跟进检查见习人员管理、政策落实和见习实效等情况。强化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未就业人员持续做好就业帮扶。
九、精准做好高校就业指导帮扶。推进大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改革创新,建设名师金课和精品教材,组建专业化专家队伍,开展特色化个体咨询,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加强就业教育,发挥好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带动作用,引领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开展困难群体“一对一”结对帮扶,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发动其优先参加“宏志助航计划”。
十、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3-6月,认真落实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将更多优质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深入宣传解读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等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向高校推送。精心组织线下线上招聘,协助高校举办定制化招聘,促进供需对接。有条件的地方要与高校共建共享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十一、扎实开展人社局长结对帮扶高校工作。各地选取1-2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局长、就业局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根据结对院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制定“一校一策”帮扶方案,提供岗位推介、就业能力培训、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提升高校就业水平。
十二、全力做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发布致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重点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服务机构目录等内容。7月份,省级人社部门完成与教育部门交接,分解下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各地综合运用求职登记、走访摸排等方式,完善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精准识别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清单,优先推介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
十三、接续举办“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组织好百日千万招聘、全国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国聘行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24365线上校园招聘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保持市场热度。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强化现场招聘安全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安全稳定。
十四、健全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用好求职登记小程序,及时登记求职信息。加强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对登记失业和登记求职的失业青年,主动提供岗位对接、就业指导、培训推介等服务,积极组织参观企业、就业沙龙等活动,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求职受挫、信心不足的失业青年,借助专业力量开展求职会诊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积极理性求职。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十五、加大招聘信息审核力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信息,不得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十六、维护青年就业合法权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就业歧视、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传销、借贷、“黑职介”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用好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十七、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服务项目、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活动知晓度。积极选树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城乡基层、投身西部地区等青年就业典型,组织好“最美高校毕业生”“劳模工匠进校园”“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等人物事迹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建设发展。
十八、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各项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教育部门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促就业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予以支持。各地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及时报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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