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考籍档案转入流程规定有哪些
2023-10-3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外省的自考生如何办理广东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本文将为大家整理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广东考籍档案转入流程
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
(1)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
(1)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3)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4)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5)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6)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
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1)(2)(4)(5)(6)执行,其中步骤(3)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县(区)或市考办提交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档号。
注:转考要求和办理程序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考籍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考籍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市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
考籍档案以电子档案方式为主,由市自考办负责长期保存管理。
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考籍转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毕业信息等。
可以办理转考的情况
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另一种情况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
毕业之后档案如何处理
有的考生会担心自己的档案处理不当会影响到自己的就业。
有单位的自考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即具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后可将学籍档案材料送到本人单位人事部门,人事管理人员会将自考学历档案归入其个人档案,在以后需要职称评定、升职等需要时起相关作用。
而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将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办事处、当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权存放人事档案的部门代管,与自己的人事档案归在一起,一定不要自己拿着,你的学籍档案应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自考的这部分自考生,首先要回原高中学校问询自己档案所在何处(高中档案管理处或已派发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然后将自考学籍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个人档案归档即可。
想要通过自考学历报名研究生的,也需要注意。在院校录取本校研究生的时候,不允许考生自持自学考试档案。录取时,招生院校会自行提调你的档案,考生不可自己把档案提交至学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